在进行高架直升机停机坪建设的时候应至少设置一个FATO和TLOF,两者之间要相互的重合并满足一定的要求才能进行使用,那么对于屋顶直升机停机坪的TLOF与FATO分别要满足哪些不同的要求呢?
屋顶直升机停机坪建设应满足哪些要求?
一、最终进近和起飞区(FATO)
1、供以1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时FATO大小按直升机飞行手册规定确定,没有规定宽度时其宽度不得小于1.0D;供以2级性能或3级性能运行的FATO尺寸和形状应包含一个圆。
直升机最大起飞质量大于3175kg时圆的直径不得小于1.0D,直升机最大起飞质量等于或小于3175kg时圆的直径不得小于0.83D。
2、任何方向的坡度不得超过2%。
3、FATO应能承受预计使用该直升机停机坪的直升机的作用。直升机的动力荷载可按最大起飞全重的1.5倍计。设计中应考虑由人员、雪、货物、加油与消防设备等产生附加荷载。
4、FATO表面应抗滑、没有障碍物以及没有对直升机起飞或着陆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不平整现象,并能承受旋翼下洗流的作用。
5、FATO表面宜提供地面效应。
二、接地和离地区(TLOF)
1、TLOF应能包含一个直径为0.83D的圆。
2、TLOF应有不小于0.5%的坡度以防止表面积水,任何方向坡度不超过2%。
3、该区域用以地面滑行时应能承受直升机静荷载,能承受该位置预计直升机交通作用。
4、该区域上方用以空中滑行时,应能承受动力荷载。
除此之外在FATO的周围还应设置一定的安全区,安全区要有有侧向的保护斜面,斜面自安全区边界向上向外以45毅角延伸到距安全区边界10m远的地方。除因功能要求必须设置该区内的易折物体外在安全区内不得有高于FATO平面的固定物体。